医保指南
总机:0373-5893-120 手机:138-3732-3232 联系人:李主任 邮箱:3118203014@qq.com 网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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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新乡市解放路南段冷库对面与华兰大道(五一路)交叉口男性病诊疗中心
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,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。 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籍的农村居民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办理材料 1、身份证及户口本; 2、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; 3、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
1、国家机关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: (1)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原件及复印件); (2)提供本单位上年《劳动情况》报表(国家统计局; (3)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
- 更新时间:2015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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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时间:2015-10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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